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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启动第十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2021-02-09 10:14

  为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促进构建美丽河湖,努力打造幸福河,助力乡村振兴和城镇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最新成果,根据2021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2021〕30号),正式启动第十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凡2020年1月1日前设立,可以开展文化、科普、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休闲游憩的省级水利风景区、美丽河湖、示范河湖等,均可列入本次申报范围。申报景区应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现代水管理为宗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水利特色充分彰显,自评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

  《通知》对申报景区提出了八项基本条件,并在水利工程、河湖管理等方面体现了新要求。一是边界清晰、与自然保护地不存在交叉或者重叠情况;二是管理主体明确且具有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相关职责;三是无水事违法行为及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四是水利风景区涉及的河湖和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管理范围已划定;五是明确要求设置水利风景区标识标牌,设有文化科普教育活动的设施或展示场所。

  《通知》要求,各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网络平台向水利部报送申报材料。同时,为建立健全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储备机制,要求各地在申报国家级景区同期做好上年度新增省级景区信息报备工作。

  据悉“十四五”期间,水利风景区工作将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从数量和规模增长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从点上发展向点线面结合全面发展转变,努力实现新时代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重点结合河湖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世界灌溉遗产保护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发展一批河湖生态康养、灌区田园综合体、水利遗产保护、水利水电科普等富有水利特色的精品景区,打造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先行示范,大力提升水利风景区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着力提升优质水利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满足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高品质消费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编: 廖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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