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长制为抓手
推进流域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太湖流域管理局
近年来,太湖流域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得到了水利部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截至目前,太湖流域已批准设立国家水利风景区79家。
一、以河长制为抓手,加快流域水利风景区建设
一是将水利风景区建设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太湖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在工作中,我局注重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根据已出台的关于流域片“一河一策”编制指南和湖泊河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流域水利风景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流域内水利风景区河长制管理目标,促进河湖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和水质不断优化,凸显流域机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
二是以点带面,发挥水利风景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我局把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太湖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从全流域角度勾勒水利风景区未来发展蓝图。
三是探索创新,将水利风景区建设纳入河湖管理工作范畴。加强与流域各省市沟通,将工程管理与现代化水治理体系相结合,进一步促进河湖连通和水资源调控能力提升,使水工程与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精神的内涵在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中得到彰显。
二、以资源摸底为基础,构建行业管理交流平台
一是开展流域水利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调查,掌握已建成的水利风景区现状,摸清潜在景区资源分布,为协调和管理流域内水利风景区发展,进一步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流域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专题调研,重点掌握流域内景区发展成效、存在的困难,加强流域内各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交流;三是对已建成的水利风景区,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积极发挥监管作用,认真开展复查,确保水利风景区尤其是国家水利风景区按照既定的目标和功能定位健康发展,进而提升水利风景区规模品质。
三、以规划为指导,推进自管水利风景区规范建设
组织开展《太湖局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编制工作,提出水利风景区建设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挖掘自管工程优势,提升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水平。同时,太湖局加强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按照批复的景区总体规划,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浦江源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指导景区管委会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坚决制止无序建设开发,实现流域机构与地方政府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上共赢共享。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总体要求,水利风景区建设正处在大发展机遇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推动太湖流域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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