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水利景区提质增效 维护河湖健康美丽
致力打造幸福河湖“湖北样本”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是“千湖之省”,南有长江自西向东横贯全省,北拥汉江由西向东于武汉汇入长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232条,列入保护名录湖泊755个,各型水库6928座。自2001年开始,我省充分利用江河湖库,先后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25处、省级水利风景区47处,其中河湖型和水库型景区达93%,为建设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体制机制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作为河湖长制实施的示范引领工程。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厅明确由厅河湖长制工作处“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我们将“国家水利风景区审核转报”和“省级水利风景区评定”两项省级行政职权录入了“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全程网办,并将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监管列入了“互联网+监管”项目清单。从2017年开始每年发布《湖北省水利风景区蓝皮书》,对全省水利风景区发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总结。《湖北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办法》也列入了省政府2018-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省政府每年公布的《湖北省湖泊保护白皮书》设立专门章节,对各市州创建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地方行政首长湖泊保护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强化规划引领,做好顶层设计
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明确以“河湖型和水库型”水利风景区为抓手,把江河湖库打造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结合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将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列入了《湖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开发水文化景观,实现“一河一湖皆成景,一水一景皆有文”;提升景区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让每条河、每个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十四五”水利风景区创建摸底和水利红色资源调查工作。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已作为我省贯彻落实《水利部支持湖北补齐水利短板意见》,强化河湖长制提档升级的重要目标和措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2018年以来,我省相继发布1至4号省河湖长令,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清流行动”“示范建设行动”“攻坚行动”,让江河湖库面貌换新颜。我厅每年列出一批水利风景区开展复核,结合河湖“清四乱”和碧水保卫战,组织专家对景区进行现场复核评价,督促景区提质增效、打造精品、争做示范河湖。同时,搭建了湖北省智慧河湖管理系统水利风景区管理子系统,实时反映全省水利风景区复核情况。截至2019年底,已对17处水利风景区进行了现场复核,撤销了2处省级水利风景区。2020年还开展了全省72处水利风景区书面复核自查,对水利风景区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资源整合,发挥品牌效应
在推进河湖长制过程中,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实现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不少以河湖为主体的水利风景区已成为人气旺、效益好的休闲观光地。全省18处达3A级旅游景区以上标准的水利风景区去年参加“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免门票向全国游客开放,使全社会共享美丽河湖的氛围日渐浓厚。在2020年开展的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成果遴选微信投票活动中,7处河湖型、16处水库型水利风景区参加竞选,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15处水利风景区获此殊荣。我厅承办的2020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打造幸福河“湖北模式”研究》,推出了长阳清江、兴山高岚河、郧西天河、武汉江滩等一大批幸福河示范景区,提升了水利风景区的品牌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追求,推动水利景区提质增效,把水利风景区打造成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先行示范区,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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