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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交流发言材料

2019-11-21 11:23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水利风景区情况

  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良性发展。目前,全省共有国家水利风景区42个,省级水利风景区72个,景区规划总面积近1万km2,水利风景区数量稳居西部第一、全国第七。

  我省在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上始终坚持 “保护利用并重,以保护促发展”的理念,据统计,与批准设立时相比,77%的景区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23%维持稳定;多渠道整合资金开展水利风景区“厕所革命”;水利旅游收入和直接带动就业人口不断提升。水利风景区已成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的重要窗口,“水润天府、自在四川”的品牌效应和社会美誉度不断提升。

  (二)黄河流域水利风景区情况

  1、四川黄河流域概况。四川省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供给区和水源涵养地,素有黄河“水塔”的美誉,在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四川省黄河流域位于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涉及阿坝州阿坝、红原、若尔盖、松潘和甘孜州石渠5县23万多人,人口稀少。流域面积1.87万km2(占全省的3.8%),多年平均水资源量42.1亿m3,境内干流(均为川甘界河)河长174km。流域内属川西北丘状高原地貌形态,黄河干流河道平缓,回曲婉蜒河谷极宽,与较大支流白河、黑河的中下游地带,形成地势平坦的大面积湖泊沼泽草甸地区。流域内属大陆性高原寒湿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不到1℃,冷暖变化剧烈,年降水量为650~750mm、平均年日照时数2400h,常年无夏,寒潮、霜冻、冰雹、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繁。

  2、黄河流域水利风景区概况。目前,黄河流域暂没有已建成的水利风景区。阿坝州依托丰富的自然河湖资源、地理环境优势和水利设施,将黄河流域6个待建景区(若尔盖县九曲花湖、阿坝县曼则塘湿地和红原县日干乔湿地、色地湿地、达格则灌区、月亮湾)上报纳入了《四川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5年)》。

  二、建设与管理措施

  (一)贯彻水利部要求,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为确保机构改革后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我厅通过多方宣传、加强培训,及时将机构改革后水利风景区主体功能定位、工作机制、职能职责、工作目标、安排部署传达到各市县,确保了机构改革后水利风景区工作职能职责继续留在水利部门,并指导地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发展思路,坚持规划引领

  2016年12月,水利厅、发改委、环保厅、旅发委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重点打造岷江、嘉陵江、长江四川段三个重点风光带,到2025年,力争建成18个精品水利风景区、60个重点水利风景区、300多个一般水利风景区,推进水利风景区朝着精品化、融合化、均衡化方向发展。同时,优选一批生态保护基础良好、山水文化自然资源丰富、河湖价值突出且有代表性的水利风景区开展河湖公园试点建设,推动水利风景区提档升级。

  (三)精心组织筹划,严格考察评价

  我省在水利风景区申报、创建和考评工作中严格执行《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13)。坚持“以质量控制为核心”不动摇,严格准入,不断强化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把关作用,让审核约束的关口前移,让质量提升的重心下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注重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针对水利工程安全、水质达标、水污染物控制等重要指标,从严控制,切实发挥水利风景区推动水利中心工作的平台抓手作用。

  (四)强化引导激励,实行年度考核

  为调动地方加强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景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管理水平,我省自2019年起将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纳入了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指标,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加分指标,旨在引导地方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培育打造,推广文化科普

  在新修订施行的《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增加了水科普、水文化建设的相关条款,并开展了立法宣贯;完成了在用古代水利工程情况调查,起草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水润天府 自在四川》丛书编撰工作;都江堰、东风堰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三、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保障明显不足

  目前,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在法律法规体系上存在明显空白。以水利部文件印发的《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已出台15年,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治水思路的转化,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办法》已明显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及行业发展需要,且效力明显不足。

  (二)投入保障明显不足

  目前,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缺乏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国家和省级层面未建立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引导奖励资金,在当前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下,也难以在相关水利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由于缺乏上级引导资金和政策保障,充分调动市场机制的多元化补偿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健全。

  (三)监督缺乏有效手段

  由于机构不健全,人员紧缺等客观困难,我省尽管已逐步将水利风景区工作重点由量的增加转向质的提升,由加快设立转向强化监管,虽已着手研究和起草,但难以找到有效的考核激励和监督管理手段,景区复核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困难。一定程度造成部分景区同质化明显、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水平较低。

  四、下一步打算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9月20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9月25日水利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的相关要求,深化对大江大河治水战略地位的认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进一步明确水利风景区功能定位和目标内容,发挥综合效益,维护河湖健康美丽,提供更多优质水利生态产品。

  (二)进一步理清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思路

  四川是黄河、长江两大母亲河重要的水源供给区和水源涵养地,把“中华水塔”保护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川水利风景区资源丰富、独特,不可或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与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息息相关。必须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以让母亲河成为“幸福河”为目标,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规划,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建设相结合,将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相结合,将生态环境建设与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和有效利用有机结合,通过补短板、强监管,推动水利风景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督导各地规划落实

  指导各地促进《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5年)》、《四川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年)》落地实施。在已完成乐山、绵阳、雅安等地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其他市(州)规划编制和审查的指导。

  (四)进一步寻求政策、技术、资金保障

  加强向水利部有关司局汇报,积极主动与省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对接,逐步推广先进景区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经验,不断寻求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管理的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

  五、请求及建议

  (一)找准定位,强化顶层设计

  鄂竟平部长在近日召开的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现场会上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黄河重要指示,不仅黄河流域的工作要遵循,全国其他流域和地区也要遵循。不仅黄河,其他江河也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通过水利风景区建设,可统筹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是水利行业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生动载体和重要窗口。建议水利部加强顶层设计对地方的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将水利风景区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以专章形式纳入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项目支撑、引导资金、监管措施。

  (二)政策扶持,强化制度保障

  建议水利部层面能够进一步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的政策保障,尽快完成《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修订,以利于上行下效,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区的制度和标准体系,实施可控的政策倾斜,为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提供政策扶持保障。

  建议尽快明确水利风景区与各类自然保护地之间的关系,明确水利风景区申报创建的先决条件。以四川省黄河流域为例,绝大部分区域属于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6个待建水利风景区也均属于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急需水利部早日明确水利风景区与自然保护地之间的关系,地方才可有效推进水利风景区申报创建和建设管理工作。

  (三)规划引领,强化规划保障

  建议加强规划引领,自“十四五”规划起,将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全国水利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生态、交通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建议水利部层面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在水利工程项目论证、规划、设计等环节统筹考虑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力求将水利工程建设成为生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以利于各地在水利工程、道路交通、生态修复、文化建设、旅游发展中统筹水利风景区建设,为发展创造条件。

  (四)适度投入,提供必要保障

  建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作用,建立健全水利风景区稳定、长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建议水利部层面建立水利风景区申报创建和建设管理引导奖励制度。建议向中央财政申请或从水利发展资金等有关经费中列支一部分资金,且明文要求省级等地方财政配套,对年度新申报创建的水利风景区一次性下达上级引导奖补资金,用于景区水利工程及公益设施维护、“厕所革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在相关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建议水利部能够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对年度新申报创建和建设与管理中成效显著的水利风景区,省、市、县主管部门在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修复、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和支持。

  (五)加强水文化、水科普建设

  建议水利部出台明确的行业规范,加强对各地“水文化、水科普博览馆、教育基地建设”等的指导和支持,突出体现水文化特色,开发一批水文化载体和水文化产品;通过立法、普查、评价、监管等手段,加强在用古代水利工程和水利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责编: 廖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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